據新華社電備受關註的“網絡推手”秦志暉(網名“秦火火”)誹謗、尋釁滋事一案,11日上午9時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這是去年全國公安機關集中開展打擊網絡有組織製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出台《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來,第一起依法公開審理的典型案件。
  當日庭審結束後,法庭未當庭宣判。
  “秦火火”當庭認罪
  秦志暉,1983年12月出生,湖南衡陽人,高中文化。其於2010年7月就職於中國爾瑪互動營銷公司,負責文案工作。在該公司工作期間,秦志暉熟悉了相關的互聯網炒作手法。2011年8月,秦志暉從該公司離職,先後於2012年12月、2013年5月到北京口碑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北京華迅天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工作。被捕前秦志暉任北京華迅天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沈陽分公司社區部副總監。2013年8月19日秦志暉因涉嫌犯尋釁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被批捕。
  在庭審中,秦志暉對其發佈虛假信息表示認罪。
  秦志暉當庭表示,網絡空間不是虛擬的,自己的做法越過了紅線,給他人無價的名譽抹了黑,“我對楊瀾、張海迪等人表示對不起,希望我能夠警示其他人別乾我的蠢事”。
  打擊網絡謠言第一案
  在庭審中,秦志暉一系列違法行為被一一指出:為提高網絡知名度和影響力,非法牟取利益,其先後策劃、製造了一系列網絡熱點事件,吸引粉絲,使自己迅速成為網絡名人,如“7·23”動車事故發生後,故意編造、散佈中國政府花2億元天價賠償外籍旅客的謠言,挑動民眾對政府的不滿情緒;捏造全國殘聯主席張海迪擁有日本國籍,並將著名軍事專家、資深媒體記者、社會名人和一些普通群眾作為攻擊對象,無中生有編造故事,惡意造謠抹黑中傷。
  對其發佈原鐵道部“天價賠償外籍旅客”的虛假信息,公訴機關指出,涉案微博被轉發過萬次,評論3000多次,對黨和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造成了極大傷害。
  對於自己製造的“動車事故外籍乘客獲賠3000萬歐元”這個謠言,秦志暉供述稱:“我看到微博有這個相關內容,數額是2000萬歐元,當時有100多個轉發評論,我覺得3000萬歐元更順口,就改成3000萬歐元。80%的網友表示相信。當時就考慮網民會註意到我,至於鐵道部,只是覺得會讓鐵道部顯得比較狼狽。”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作為去年全國公安機關集中開展打擊網絡有組織製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以來公開審理的第一案,“秦火火”案庭審引發了社會和網民很大關註,此案的審理和最終宣判將有利於進一步凈化網絡環境,給那些認為“網絡是造謠天堂”的人敲響警鐘。  (原標題:“秦火火”當庭認罪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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